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行业新闻
抚顺自来水价格调整 5月20日起执行新价格
发布时间:2010-05-27作者:来源:
抚顺自来水价格调整 5月20日起执行新价格,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基数以内即每户月用水量13吨,含13吨,由1.35元/吨调整为1.65元/吨;用水量超过13至18吨(含18吨)部分调整为2.50元/吨;用水量超过18吨部分调整为3.30元/吨。工业用水由2.05元/吨调整为2.5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由2.55元/吨调整为2.9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由1.75元/吨调整为2.15元/吨。此外,特种用水,如洗车、高档桑拿浴用水价格仍为12.00元/吨。对非赢利性、福利性养老服务单位等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