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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服务承诺(2012年度)
发布时间:2012-09-19作者:来源:
序号 项目 供水服务承诺内容 承诺达标率(%) 1 供水水质 市政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99 2 服务水压 市政管网末端压力不低于0.12兆帕的服务水压。 98 3 供水申请 符合供水条件且资料齐备无纠纷的,在客户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结,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98 用水申请核准完成并具备通水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通水(需要设计或遇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99 4 水表计量 抄表收费 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范要求的水表。 99 定期准确抄表收费。发现计抄错误导致多收费的,次月10日前予以退费。 100 水费、一户一表安装费和工程费按市物价局文件和《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收取。 100 5 应急保障 发现或接报供水紧急故障,不超过30分钟、主要路段20分钟到达现场处理。 99 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以大众传媒或张贴通告、传真、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客户;因紧急抢修预计停水超过2小时的,抢修同时以短信、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告知重点客户。 97 除紧急特殊情况外,计划性停水施工均安排在22:00以后进行,以保障用户正常用水;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服务时间,除紧急特殊情况外,延迟时间不超过1小时。 98 停水遇居民用水高峰,启动水车送水等应急方案。 98 6 咨询投诉 提供24小时电话(8225558或12319)人工接听服务(含节假日)。 100 电话咨询当即答复,其他形式咨询不超过5个工作日回复。 受理各种形式的投诉。接到投诉,认真调查,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 98 7 社会公益 持有低保证明的居民家庭享受最低优惠水价,对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社会福利机构减免污水处理费按规定减免水费及污水处理费。 100 注: 1、本承诺适用于我公司服务范围。 2、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220712 3、投诉举报电话: 8220735(节假日由12319或8225558转) 4、受 理 部 门: 客户服务中心、公司效能办 5、办 公 地 点: 九江市长虹大道96号水务公司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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